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利国卫,毛慧华, 中联正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桂0702民初670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毛慧华、中联正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利国卫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桂0702民初670号),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8月16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1-0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