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冯力文,邓常青,冯仕均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人民法院
内容
冯仕均:本院受理原告冯力文、邓常青诉被告冯仕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届期满后的15日内和20日内。并定于2021年12月30日上午9时在习水县人民法院第二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刊登日期
202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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