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肖大勇,杨黔英,刘刚,刘庆平,陈心祥, 德安萤石矿业有限公司 ,贵州省黔农融资信用担保中心 ,务川东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遵义市永灿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黔0103民初11383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德安萤石矿业有限公司、遵义市永灿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肖大勇、杨黔英、刘刚、刘庆平、陈心祥、务川东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2021)黔0103民初11383号原告贵州省黔农融资信用担保中心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