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冰土,谢强,徐光磊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谢强(住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泥高乡泥高村磨子岩组):徐光磊(住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马头镇黄店村堰埂组):本院受理原告黄冰土诉与被告谢强、徐光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于2020年09月27日作出裁判,因黄冰土对该判决不服并提起上诉,要求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的原审诉讼请求,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0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