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邹立强,王宇焘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黔0322民初408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宇焘:本院受理(2021)黔0322民初4082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黔0322民初40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王宇焘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邹立强借款80000;案件受理费1800元,由被告王宇焘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本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还应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费,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