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维莲,刘金保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黔0328民初60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金保:本院受理原告黄维莲诉被告刘金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黔0328民初60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预交案件上诉费,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