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申友,姚良信, 贵州满庭芳花卉苗木农民专业合作社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黔0327民初2794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贵州满庭芳花卉苗木农民专业合作社:本院受理原告申友诉被告贵州满庭芳花卉苗木农民专业合作社、姚良信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1)黔0327民初2794号],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后续医疗费等469415.2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期限内如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