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杨庭春,朱光胜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黔0327民初2851号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人民法院
内容
朱光胜(住凤冈县蜂岩镇一品泉社区):本院已受理原告杨庭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0327民初2851号,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原、被告离婚;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2月7日8点45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刊登日期
2021-09-1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