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袁华珍,詹克兴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黔0381民初14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遵义市赤水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詹克兴:本院已受理(2021)黔0381民初142号原告袁华珍与被告詹克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