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杯灵,牛万刚,廖兴发,付诗猛, 贺州市八步区丰收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 ,广西绿循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桂1102民初3535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牛万刚:原告黄杯灵诉你及被告广西绿循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贺州市八步区丰收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廖兴发、付诗猛合伙合同纠纷一案[(2021)桂1102民初3535号],本院已依法受理。原告请求法院判令:1.五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投资退股金21万元及利息(利息以21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6%,自2020年4月1日起计算至2002年8月19日止;按年利率15.4%,自2020年8月20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2.案件受理费由五被告共同承担。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贺街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2月22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贺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