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许兴隆,任静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辽0102民初9531号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内容
任静(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许兴隆诉被告任静离婚纠纷一案(案号(2021)辽0102民初9531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1份及副本1份,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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