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雪娇,李芮莹,李春平,严引兰,郭云清,佟占军,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二利薯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云2622民初2189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二利薯菜种植专业合作社、郭云清:本院受理原告刘雪娇、李芮莹、李春平、严引兰与被告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二利薯菜种植专业合作社、郭云清、佟占军(2021)云2622民初2189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2021)云2622民初2189号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