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郭俊平,乔晖,乔恒,中奭交通服务河北有限公司,冯火利, 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 ,中禛交通服务河北有限公司 ,涉县环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山西省长治市黎城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中奭交通服务河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郭俊平、乔晖、乔恒诉被告冯火利、涉县环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和你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综合团队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4-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