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孙安平,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辽0106民初11382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孙安平: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辽0106民初1138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