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炜林,王凤英,杨炳健,秦华,杨润芝,李东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建华南大街支行 ,河北源则盛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炜林、王凤英、杨炳健、秦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建华南大街支行诉被告河北源则盛食品贸易有限公司、杨润芝、李东江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传票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