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何玲,侯付丰,侯冉然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0305民初573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侯付丰:本院受理原告何玲诉侯冉然、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桂0305民初573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