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潘勇, 广西周达实业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桂0205民初8637号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告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内容
潘勇:本院受理(2021)桂0205民初8637号原告广西周达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潘勇中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所提交的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之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1-0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