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郑道明,郑龙光, 广西隆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龙光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合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平果农村合作银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0123民初564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郑道明、郑龙光:原告广西隆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平果农村合作银行与被告广西合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龙光集团有限公司、郑道明、郑龙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桂0123民初5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