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岳彤,耿楠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203民初3864号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耿楠:本院受理原告岳彤与被告耿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203民初38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耿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岳彤供暖设备(暖气片)修复费用7625元。二、被告耿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岳彤垫付的物业费361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