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作山,徐荣波,李建军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921民初154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徐荣波:本院受理原告刘作山诉被告徐荣波、李建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921民初15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