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冯雷,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辽0213民初6001号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冯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支公司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2021)辽0213民初600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炮台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