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李凯,刘春江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辽0114民初13677号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公告人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内容
刘春江:本院受理原告李凯诉被告刘春江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114民初136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院第十八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我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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