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南宁市柳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西诚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南宁市柳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桂民再717号 |
案由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广西诚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再审申诉人南宁市柳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诉人广西诚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柳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桂民再717号案的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请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领取(联系电话0771-5788294),经过60日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2年2月1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5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