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吴敏,应兴旺,杜兴冬,王录成,覃爱军,陈善灵, 普惠农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桂0107民初10676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应兴旺、陈善灵:本院受理(2021)桂0107民初10676号原告普惠农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吴敏、应兴旺、杜兴冬、王录成、覃爱军、陈善灵追偿权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审判委员会委员回避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公民代理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本院定于2022年2月14日上午08时30分在广西南宁市高新区丰达路8号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高新人民法庭五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