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科连,农春灵,李家达, 岑溪市金桥石材有限公司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0405民初766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科连、农春灵、李家达:本院受理原告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诉你与岑溪市金桥石材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桂0405民初7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