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凤娇,彭磊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云0721民初1299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彭磊:本院受理原告张凤娇诉被告彭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721民初1299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