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张明明,孟令全, 苏州绿维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苏州绿维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昆山市人民法院
内容
孟令全、苏州绿维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苏州绿维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明明与被告孟令全、苏州绿维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苏州绿维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1-1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