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宗剑,周鑫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0223民初974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周鑫:本院受理原告李宗剑诉被告周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桂0223民初9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被告周鑫归还原告李宗剑借款27500元及违约金55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