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斌勇,汪勇,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萍乡中心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云0926民初627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汪勇:本院受理原告王斌勇诉被告汪勇、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萍乡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926民初627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孟定人民涉外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