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曹效东,王晓峰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晋0928民初91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忻州市五寨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晓峰:本院受理原告曹效东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晋0928民初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