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知义,赵二鱼,许杰,杨国文,张大华, 北京中铭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县兴隆铁矿 ,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晋09民终1334号,(2018)晋0923民初655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代县兴隆铁矿、杨国文、北京中铭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上诉人代县兴隆铁矿、杨知义、赵二鱼、许杰、杨国文、张大华、北京中铭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晋09民终13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内容如下:一、撤销山西省代县人民法院(2018)晋0923民初655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山西省代县人民法院重审。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