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宝林,高玉清, 包头市惠广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市万丰宏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众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宝林、高玉清、包头市惠广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本院执行包头市众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万丰宏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包头市惠广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三案中,申请执行人包头市众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万丰宏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追加杨宝林、高玉清为三案被执行人,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204执异87、88、8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结果:追加杨宝林、高玉清为本案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范围内对包头市惠广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申请执行异议之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