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郎晶红,郭兰英,杨吟,籍学文, 太原市恒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山西天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口支行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晋1130民初475号,(2016)晋1130民初231号,(2021)晋11民终137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吕梁市交口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山西天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郎晶红、郭兰英、杨吟、籍学文:本院受理(2021)晋1130民初475号再审申请人太原市恒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诉再审被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口支行、原审被告山西天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郎晶红、郭兰英、杨吟、籍学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再审请求:1、撤销山西省交口县人民法院2017年1月11日作出的(2016)晋1130民初231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申请人不承担担保责任;2、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及其他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晋11民终137号民事裁定书、开庭(质证)传票。并定于2022年1月20日上午9:00在本院第二法庭进行开庭质证。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