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鹏智,秦五五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晋1128民初37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秦五五(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王鹏智诉被告秦五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晋1128民初3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