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晓鹏,黄昌磊,金娜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404民初2280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昌磊:本院受理原告赵晓鹏与被告黄昌磊、金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404民初22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