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薄晓娟,刘凯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晋0921民初55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忻州市定襄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凯:本院受理原告薄晓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送达地址有关事项告知书、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2021)晋0921民初550号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