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春雪,黄健明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104民初789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健明:本院受理原告刘春雪与被告黄健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04民初789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