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袁魁,陈伟嘉,黄全鑫, 福建鑫角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鑫角海超市有限公司 ,漳州市正景阳商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205民初368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福建鑫角海超市有限公司、袁魁、陈伟嘉、黄全鑫、福建鑫角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漳州市正景阳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鑫角海超市有限公司、袁魁、陈伟嘉、黄全鑫、福建鑫角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205民初3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