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贵州宝合置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珺鸿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黔03民终8833号,(2020)黔0302民初13456号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贵州珺鸿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贵州宝合置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贵州珺鸿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二审已审理完毕。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3民终883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撤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2020)黔 0302民初 13456 号民事裁定;二、本案指令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