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萍,董建军,高峰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晋1024民初598号 |
案由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董建军:本院受理原告刘萍诉你、高峰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晋1024民初5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大槐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