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舜,庄秀,黄舜艺,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福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闽0102执异148号 |
案由 |
广告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福州福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黄舜艺,庄秀:本院受理执行申请执行人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被执行人福州福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追加黄舜,庄秀为本案被执行人,现本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闽0102执异148号执行裁定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对裁定不服,可以自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异议之诉。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