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叶来龙,杨波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0181民初5338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公 告杨波:本院受理叶来龙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181民初53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