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庞健, 南宁市金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桂0107民初10769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庞健:本院受理(2021)桂0107民初10769号原告南宁市金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庞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审判委员会委员回避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公民代理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本院定于2022年2月22日上午09时30分在广西南宁市高新区丰达路8号大楼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高新人民法庭五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