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陈梅彬,梁艳莹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桂0206民初4045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
内容
梁艳莹:本院受理原告陈梅彬与被告梁艳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桂0206民初404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随案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归还借款8万元,支付利息7392元,合计87392元。(利息计算:从2021年4月起至2021年9月。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2月2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九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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