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广西南宁运萌食品有限公司 ,南宁市江南区博依餐饮店 ,南宁市加州八珍烧鸡店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桂01民初1142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广西南宁运萌食品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区博依餐饮店(经营者谭毅):本院受理原告南宁市加州八珍烧鸡店诉被告广西南宁运萌食品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区博依餐饮店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桂01民初1142号民事判决书。请你们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纳也不提出缓交申请的,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