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福连,王红娥,于东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292民初64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红娥:本院受理(2021)辽0292民初647号原告刘福连与你、于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由于本院通过直接送达以及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通过公告送达方式向你送达(2021)辽0292民初6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