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邢艳华,司国栋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1382民初1558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司国栋:本院受理原告邢艳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1382民初155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