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厦门象昇投资合伙企业,黄观林,靳艳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津0106执1756号,(2021)津0106执异161号 |
案由 |
合伙企业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观林、靳艳:本院受理厦门象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变更(2021)津0106执1756号案件申请执行人一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津0106执异161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