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苏爱民,孙成军,高振武
公告类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案号
(2021)津0116民初19855号
案由
其他民事
公告人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内容
苏爱民:孙成军诉你与高振武合伙纠纷一案,高振武就(2021)津0116民初19855号民事裁定书提起上诉,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审理。
刊登日期
2021-11-2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