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龚永蓉, 成都新中网数字系统有限公司 ,成都青羊有线网络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成都新中网数字系统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有线网络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川0105民初10669、10668号原告龚永蓉与你们姓名权纠纷两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两案的民事判决书及不履行生效裁判司法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